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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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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及评价
服务对象:所有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
检测类型 具体指标 卫生学预评价 根据项目概况,编制报告 集中空调 嗜肺军团菌、新风量 风管内表面 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送风中 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 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原名: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是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属下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检测服务机构(第三方)。中心依托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深厚的科研实力,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构建起完备的微生物、理化检测平台。中心于1998年通过了广东省计量认证(CMA), 2003年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2011年通过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2014年获得广东省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资质。中心管理体系符合ISO/IEC 17025的要求,出具的检测数据在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内包括美国、欧盟、日本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互认可,广泛应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正数据,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