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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液支原体灭活试验
- 消毒液支原体灭活试验
- 消毒液支原体灭活试验消毒剂的备案检测,需要获得相应消毒剂的生产资质(需提前办理卫生许可证),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沟通确认检测项目,寄送样品检测,获得备案检测报告。
消毒剂支原体杀灭试验消毒剂类检测项目:包括以气溶胶形式消毒、涂抹形式消毒、浸泡形式消毒等各类产品
消毒液支原体灭活试验消毒剂病毒杀灭试验主要是通过选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活的病毒以及其他细胞感染技术,利用各种方法验证消毒产品的杀菌因子对病毒的消灭效果的过程。通过病毒灭活试验,可以对消毒杀菌因子灭活病毒的能力起到重要的论证作用。
杀菌试验须设对照,以排除非实验因素干扰,正确判断结果。对照种类根据试验要求而定。试验菌对照系将对照组样本置于试验组相同条件下,但不经消毒处理,以观察试验菌在无消毒剂时生长是否正常,并与消毒组相比计算杀菌率;自然菌消毒试验时,可用消毒前采样对照代替试验菌对照。培养基对照系将试验用未种菌培养基置试验组同一温箱内培养,以观察所用培养基有无污染。中和剂对照系将染菌样本不经消毒物作用,直接种入含中和剂培养基中,以观察中和剂对试验菌的影响。必要时,尚可设中和剂与消毒剂作用产物对照。经消毒剂作用的样本,种入培养基前,如须经其他方法处理,如稀释、转种、离心、过滤或加吸附剂、保护剂等,均应设未经消毒样本的相应对照,以观察该种处理方法本身对试验菌的影响。
病毒杀灭效果检测的注意事项
(1)试验中,因控制统一的条件较难,故每次均需同时设置试验组与对照组。两组条件尽量保持一致。消毒前、后及不同次数间的环境条件亦应尽量保持一致。
(2)注意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以便分析对比。
(3)所采样本应尽快进行微生物检验,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4)每次试验完毕,气雾柜、气雾室应充分通风。必要时消毒冲洗,间隔4h后始可做第二次试验。
(5)试验时,气雾柜(室)必须保持密闭,设有空气过滤装置,以防染菌空气外逸,污染环境。
(6)试验时,气雾柜、气雾室或现场房间应防止日光直射,以免造成杀菌作用不稳定。
(7)气雾柜排风过滤装置中的滤材应定期更换,换下的滤材应经灭菌后再作其他处理。
(8)在气雾柜或密闭房间内进行消毒剂喷雾消毒时,用悬挂染菌样片法观察的消毒效果,不能代表对空气的消毒效果。